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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超净工作台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 2024-04-07 19:25:20 | 作者: 华体会安卓版
2023年葫芦岛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二部、五部、高新分部)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保障中心四部(高新园区分部)办公区作为独立办公区,办公条件和服务设施较完备,物业服务需求较大,为保证物业服务水平,设定为中标企业管理机构驻地,统筹中标项目物业服务工作,投标方需分别提供三个办公区物业服务工作量清单报价。
葫芦岛市开放大楼办公区(中心高新分部)位于葫芦岛市高新产业园区高新五路1号,是市应急局机关办公所在地,建筑面积6058平方米,物业主要服务内容及范围有1栋办公主楼和1栋附属楼内公共部位(走廊、门厅等)、活动室、会议室、卫生间、电梯间等区域的保洁保安及综合维修工作;办公楼外广场、停车场、道路、园林绿化等附属设施的清洁卫生和养护管理工作;垃圾清运、楼外清扫绿化、化粪池清掏、下水疏通、除冰除雪、意外险缴纳等工作。设置10名物业人员,包括1名管理人员,1名修东西的人,3名保洁人员,4名保安人员,1名外扫人员。
葫芦岛市人大办公区(中心二部)位于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5号,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所在地,建筑面积8303.62平方米,物业主要服务内容及范围有三栋办公楼(含主楼3-5层市信息中心、市委统战部、纪检组办公区)及楼内公共部位(走廊、门厅等)、各市人大委办主任办公室、健身房、会议室、接待室、卫生间、浴池等区域的保洁保安及综合维修工作;办公楼外广场、停车场、道路、园林绿化等附属设施的清洁卫生和养护管理工作。垃圾清运、楼外清扫绿化、司炉、化粪池清掏、下水疏通、除冰除雪、意外险缴纳等工作。设置6名物业人员,包括4名保洁人员,2名保安人员,1名会务人员。
葫芦岛市政协办公区(中心五部)位于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7号,是市政协机关办公所在地,建筑面积8499.2平方米,物业主要服务内容及范围有三栋办公楼及楼内公共区域(走廊、门厅等)、健身房、会议室、接待室、卫生间、浴池等区域的保洁保安及综合维修工作;办公楼外广场、停车场、道路、园林绿化等附属设施的清洁卫生和养护管理工作;垃圾清运、楼外清扫绿化、司炉、化粪池清掏、下水疏通、除冰除雪、意外险缴纳等工作。设置6名物业人员,包括3名保洁人员,2名保安人员,1名外扫人员,1名司炉人员。
1、办公区垃圾清运工作及费用,垃圾包括食堂厨余和办公区各类垃圾,垃圾清运费含装卸、外运、垃圾定点堆放处理、缴纳处理回收政策性收费等各类费用,发包方不承担费用,垃圾清运不计次计量,实行全年费用一次性包干制。
2、清掏办公区内化粪池、疏通办公楼卫生间和食堂内下水管道工作及费用,包括室外疏通下水井和相应管道。
3、物业保洁工具和保安用品由中标方自备,包括大拖布、小拖布、棉线托、大小水桶、笤帚、铁锹、除雪铲、海绵拖、玻璃刮、铁撮子、胶皮棒、手电筒等。
4、物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物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从业资格等问题由中标方负责,发包方不承担因安全问题产生的各项费用。
5、办公区冬季除雪除冰工作及费用。物业应配备必要的除雪除冰工具和机械设备,冬季办公区内交通道路、停车场、车棚、人行步道及绿化带遇冰雪覆盖时,应及时开展除雪除冰工作,保障办公区各项工作正常运作,防止绿化带冻伤损坏。
6、市人大、政协办公区浴池司炉工作及费用。司炉工应具备从业资格,按照标准流程操作,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及时有效地发现、上报、处理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
7、各办公区应配置楼外清扫园林绿化专职人员。负责建筑红线内道路、室外自行车棚、停车场及楼前后广场管理区域的卫生清扫和办公楼所属范围内公共绿地、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
8、由中标方物业人员造成的办公区设施设备物品损坏应照价赔偿。保洁过程中不得私自移动、使用、拿走办公区内的办公物品和私人物品,办公区内发现的遗落物品应及时汇报并上交发包方保管。
9、中标方应按行业标准和服务内容,制定物业服务相应管理制度及细则。明确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工作职责,编制物业水电气暖使用安全规程及相应应急预案,接受发包方管理人员按时进行检查和合理化意见,做好物业服务工作。
10、发包方依据委托服务具体事项和品质衡量准则,制定物业服务检查方案,实施考核检查机制。派专人负责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服务质量进行约束,发现不合格问题,如中标方不能如期整改,可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1000元以内罚款。合同签订时明确考核标准,增加处罚条款,遇情节严重情况,设立退出机制。
11、中标方应在办公区配备日常物业服务维修工具,如电工钳子、万用表、常用工具箱、电钻、角磨机、爬梯、下水疏通机等工具。
12、中标方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从业资格证书如电工证、锅炉工证、健康证等,从事危险或特种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定时进行岗位培训,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系统、垃圾道、垃圾桶、共用照明、天线、暖气干线、高低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和电梯。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红线内道路、室外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及楼前广场管理区域。
6、公共环境和卫生管理,包括楼内外公共场所和区域、接待室、会议室(含会务服务)、领导办公室、健身房、浴池、公共卫生间、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及清运、通道除雪等。
7、24小时公共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盗、楼内巡视、供配电及给排水系统安全检查、外来人员查验、登记和引导;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9、收费性质的办公楼外墙清洗、空调清洗等物业维护服务,依规定流程进行,优先由中标方组织实施。
10、发包方办公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中标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11、中标方物业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可以在发包方单位食堂就餐,但需要按照发包方标准按时足额交纳伙食费。
⑵保证房屋及附属建筑物主体、承重结构安全和设施功能的完好,要求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完好率达到100%;
⑶建立本物业范围内的委托管理设施设备档案资料,记录要求完整、齐全,各类设备系统完好率要保证达到100%;
⑷办公区内走廊厅堂、楼道灯、路灯完好率不低于95%。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对有几率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预案;
⑸中标方对需要维修的项目要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切实保证维修保养计划的执行;
⑹坚持日常巡查,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如设备运行异常,要及时排除故障,公共区域的照明光源、指示标识要每天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残缺的及时更换;
⑺正确使用设施、设备,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和使用设施、设备,保证供电设施正常,满足发包方设备用电、照明及办公设施的正常使用;
⑻抢修及一般维修过程中,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保证人身、设备和环境安全,原则上不影响办公区正常办公;
⑼各种设备检测、保养和维修记录资料要真实和完整,建档留存,并报送发包方备案。3、卫生清洁服务
确保办公楼公共区域环境清新、卫生洁净,保洁服务质量驻办单位满意率达到90%以上。
⑴大楼地面确保干净整洁,垃圾停留不超过10分钟,按楼层设置垃圾桶,每日清运。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共用大厅、楼层走廊、电梯间、楼道每日清扫拖洗。楼梯扶手每日擦洗,确保无灰尘。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洁,适时开展灭虫除害;
⑷健身房、浴池卫生保洁每周一次,保证地面干净,无积水。特殊情况,随叫随到;
⑸办公区内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及时清除积水、积雪;
⑹领导办公室保洁工作要在不影响正常办公的前提下敞门进行,始终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落实保密防盗要求,严禁翻阅、拍摄文字资料,严禁在室内从事与物业保洁服务无关活动;严禁对外传播泄露室内信息;
⑵做到“六不”(不乱堆放物品、不违章占用人行道、不乱搭建、不乱停放车辆、不乱张贴标语、不在门前乱挂物品),发现违章、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或报告(办公区驻在单位正常业务需要悬挂的条幅、布幔除外);
③有健全的岗位职责和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实行24小时的保安服务,假日期间加强安全措施管理;
⑶影响发包方使用的停供电,应至少提前24小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各办公区负责人;
⑹按时巡检各类给排水(含太阳能热水器、储水水箱、净水器等)运行设备和管道,保证无严重的跑、冒、滴、漏现象及事故隐患,保证无堵塞,保持给排水管道通畅;
⑺如果出现给排水系统堵塞、漏水等故障、水阀、水门爆裂等紧急情况,应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妥善处理;
⑼办公区室外雨、污水井、下水井及管道每月检查,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食堂及办公楼内下水管道、化粪池每月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⑽办公区夏季制冷、冬季供暖期间,定期巡查记录制冷和供暖(空调机、暖气片、制冷供暖管路管件、阀门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确保运行良好。如发现跑漏、损坏问题,及时向所在办公区负责人上报并进行抢修维护,严防发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
⑵建立消防责任制,明确防火责任人,制定消防应急救援方案,做好公共区域的防火工作;
⑶严格动火审批,无特殊情况一律严禁动火。若必须动用时,须提前向所在分部办公区负责人申请许可,经严格审批同意后方可依法依规实施;
⑹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如消防水带、灭火器是否配备充足、日期有效,定期检查消防泵、消火栓、烟感、喷淋系统,火警功能、报警功能是否正常。确保消防设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察觉缺陷及时上报发包方整改;
⑺发现火情,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监控火势蔓延情况,及时上报消防应急部门和发包方所在分部办公区负责人,组织指挥措施要周密而得力。
1、政府办公楼公共区域(含办公区楼内和楼外保洁)及机关办公室保洁服务方案;
2、日常维修维护方案,要求及时高效,方案中体现出应急情况十分钟内得到处理;
3、公共秩序管理方案,方案中停车场服务、门卫登记服务、每日一次夜间巡查楼服务,;
4、建筑共有部分及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方案,方案中须提供给排水、配电、天然气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方案;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逐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3年09月20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9月2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标网站)
供应商觉得自身的权益受损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或光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能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